新疆发布冬季旅游消费提示

  天山网-新疆日报讯(记者索蓉芝报道)冬季的新疆,滑雪、民俗体验等特色旅游项目吸引着全国各地游客慕名而来。12月3日,自治区消保委发布冬季旅游消费提示,从行前准备、旅途消费、安全文明、纠纷处理四个方面,助力游客安心畅享旅途乐趣。

  游客在选择旅游机构时,务必选持有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》和《营业执照》的正规旅行社,可通过12301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核实企业资质与信用状况。

  签订旅游合同时,需仔细核对核心条款,要求旅行社将所有口头承诺以书面形式明确写入合同,并索要发票。住宿预订方面,建议优先选择明示“室内采暖温度不低于18℃”的正规住宿场所,仔细研读退订政策,对于预售类未预约产品,可主张免扣款退改;核实“临近雪场”“景区直达”等宣传信息的真实性。

  自驾游客需提前检查车辆制动系统、轮胎、防冻液等关键部件,备好防滑链、三角警示牌等应急装备,密切关注交管部门发布的路况信息和气象部门的预警提示,合理规划行车路线。

  游客需对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旅游产品保持高度警惕,此类产品多通过诱导购物、强制增加自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收费。

  在租赁滑雪板、滑雪服等冰雪运动装备时,须与商家签订书面租赁协议,明确租金标准、押金金额等信息,交接装备时,留存相关凭证,避免后续因设备损坏问题产生权责纠纷。

  选购雪地玩具、保暖用品商品时,应仔细查看产品名称、生产厂家、质量合格证等信息;为儿童购买相关用品时,需重点查看3C认证标志、适用年龄范围及安全警示说明。

  游客需严格遵守景区、雪场的安全管理规定,仅在正规开放区域开展游览和运动项目,严禁进入未开发的野雪区、林区、冰面及景区划定的禁滑区域,避免发生意外事故。

  参与滑雪、雪地摩托等高危运动前,应充分评估自身健康状况,听从专业教练的指导,规范佩戴头盔、护具等防护装备,量力而行。在高原、山区等区域游览时,需做好防寒保暖措施,预防冻伤和高原反应。此外,建议游客购买涵盖滑雪等高风险运动的冰雪运动专属意外险,普通意外险通常不含此类保障,完善的保险保障能为旅途增添一份安心。

  若旅途中发生消费纠纷,游客应保持冷静,妥善保存旅游合同、行程单、发票、支付记录等证据,先与经营者协商沟通解决。若协商无果,可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,也可通过“全国消协智慧315”平台提交投诉,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、文化和旅游部门举报,还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,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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